春华秋实,金秋送爽;在全国大众创业的浪潮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气氛下;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迎来了一周岁生日。值此之际,商会向支持和帮助商会发展的各级政府部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参与保健用品事业发展的朋友和企业送上真诚的谢意!向关注和使用保健用品的广大消费者致以亲人的问候!
一、回顾一年来的路程
按照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一布署,河南首家无主管部门的行业商会――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成立大会于2014年10月17日在郑州市商城饭店隆重召开。
这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落实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号召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并强调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以及此后发布的公报中明确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精神。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三个服务五个支撑产业,“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政府还专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57号文件。对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推进产业集聚,增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健康食品等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商会成立以来,积极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先后成立了法律事务委员会、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行业自律监督委员会,并编撰了《国家政策法规、商会制度汇编》,去国外考察和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组织会员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增强会员企业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对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严格把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网上公示产品的包装说明,接受消费者监督;组织会员交流创新技术和创业管理经验;着手制定行业规范及自律规范、着手编制行业标准、奖惩机制。
二、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自律的具体措施:
1. 按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接受企业委托,组织专家深入对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进行评审把关,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证明文书;
2.组织会员学习法规政策,交流技术,创新产品。
3.强化行业自律,在网上公示产品的包装说明,接受监督;同时建立自律监督机构,不定期派人到市场和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三、保健用品的管理和特征
保健用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行业规范。
保健类产品有两大类,一类叫保健食品,是内服产品;一类叫保健用品,是外用产品。保健用品在我国市场上存在已久,简称“健”字号类产品,一般是指对人体健康有促进和保健功能的外用产品。
保健用品的明显特征
1、保健用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表明“本品是保健用品,不代替药品和医疗器械治疗”。
2、保健用品需有第三方的咨询评估;在包装上标明有“执行标准”、“生产认可”和“评审文号”。
3保健用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表述为“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在文字表述方面强调保健作用,而不是治疗疾病。
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市场上如果销售的与我们的“生产认可”和“评审文号”类似的“保健用品”,请您务必上网www.hnsbjyp.org查询,或拨打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电话:0371-56055110确认。这样能够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我商会承诺审核会员企业生产销售保健用品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会员企业所生产销售的保健用品全部了获得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质量标准备案,产品质量按照备案标准执行。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才能上市销售。我商会会员企业的保健用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保健用品产品通过了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专家的评估(咨询)把关,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证明文书。
【生产认可证】
豫健证字[2015]第×××号;
【评审文号】
豫健准字[2015]第××××号。
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01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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